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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豐順所有配件圖片,力帆豐順配件大全集

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0-085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累計涉及訴訟(仲裁)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累計涉案的金額:29,753.93萬元。

●目前公司涉及訴訟(仲裁)1178件,涉及金額50.37億元。訴訟事項將對公司后續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

●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的影響:本次披露的訴訟案件大部分尚未開庭審理,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股份”或“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對公司(含子公司)近 12個月內未披露的累計發生的涉及訴訟(仲裁)事項進行了統計,訴訟(仲裁)金額合計人民幣29,753.93萬元。

現將有關訴訟(仲裁)案件基本情況公告如下:

一、累計訴訟、仲裁的基本情況

二、主要案件情況

1、案件當事人

原告:山西靈丘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天津金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氏信融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眾貿易有限公司

追加被告:重慶力帆豐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重慶力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重慶力帆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

2、案件概述及進展情況

原告就與被告票據糾紛一案,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1)判令九個被告共同對原告連帶清償20份票票據金額、利息及損失費用計101,500,000元(壹億零壹佰伍拾萬元整),以匯票金額100,000,000元(壹億元整)為基數計算利息,利息付至清償日止。

力帆豐順三元催化器值錢。根據查詢相關公開資料得知三元催化真正值錢的是在里面的陶瓷上面覆蓋著一層鉑、銠、鈀等貴重金屬。在二手車市場上經常會有的車商為了提高利潤把原廠的三元催化拆下換一個便宜的副廠貨。

(2)本案的訴訟費、保全費等全部訴訟費用由九名被告承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已受理本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三、其他金額較小的訴訟、仲裁案件情況

力帆豐順所有配件圖片

其他金額較小的訴訟、仲裁案件共計215個,涉及金額合計19603.93萬元。由于案件較多,金額較小,單個案件金額均未超過1000萬元,均未到達單個案件披露的條件。

四、公司存在大量訴訟風險

企業回合作過閃鏈云智能零件車他們家還不錯,價格不貴產品質量好,閃鏈云作為滿足工廠場景下不定量和定量取用零件需求的智能產品,機身設計簡潔大氣,堅固耐用,主要放置于倉庫內使用,自帶電源和萬向輪可以方便推至倉庫任意地方使用。使用閃鏈云的物。

目前公司涉及訴訟(仲裁)1178件,涉及金額50.37億元。訴訟事項將對公司后續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

五、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鑒于本次披露的訴訟案件大部分尚未開庭審理,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公司將根據上訴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8月24日

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0-086

債券代碼:136291 債券簡稱:16力帆02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凸輪軸裝入缸蓋中后,傳動齒輪未裝前要用鎖住片將凸輪軸鎖制,防止發生軸向竄動,之后即可安裝凸輪軸的傳動齒輪。傳動齒輪一般采用月牙鍵定位固定,最后需要提醒就是安裝正時傳動裝置時(正時皮帶或正時鏈條),注意正時的核對與。

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暨股票

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

重要內容及特別風險提示:

●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27號”的《民事裁定書》及“(2020)渝05破193號”《決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重慶嘉利建橋燈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利建橋”或“申請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并指定力帆系企業清算組(以下簡稱“清算組”)擔任力帆股份管理人。

●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1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于2020年8月25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改為“*ST力帆”,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 公司股票將于2020年8月24日開市起停牌一天,于2020年8月25日起復牌交易。

● 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 即使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但公司后續經營和財務指標不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監管法規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 法院裁定的類型:重整

公司曾于2020年6月30日發布《關于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75),公告了申請人嘉利建橋申請公司進行重整的相關事宜。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27號”的《民事裁定書》及“(2020)渝05破193號”《決定書》,法院已裁定受理嘉利建橋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并指定清算組擔任力帆股份管理人。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現就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的概述

(一)申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重慶嘉利建橋燈具有限公司

住所地:重慶市江津區雙福街道辦事處創業大道11號

法定代表人:黃玉明

申請事由:2020年6月29日,申請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

正時系統很好裝配的,將凸輪軸皮帶輪上的K點下的圓點對準缸蓋上的記號,將曲軸上的記號對準機油泵殼上的記號就可以。發動機正時是發動機點火時刻和運行的重要保證,點火提前角是指從火花塞電極間跳火開始, 到活塞運行至上止點。

(二)法院裁定時間

2020年8月21日

(三)裁定書主要內容

本院認為,力帆股份公司注冊登記機關為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同意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內設專門審判機構并集中管轄部分破產案件的批復》(法〔2019〕285號)規定,本院管轄全市區、縣級以上(含本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公司(企業)的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據此,本院對本案享有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本案申請人嘉利公司對被申請人力帆股份公司享有合法到期債權,被申請人力帆股份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因此,申請人嘉利公司有權申請力帆股份公司破產重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債務人賬面資產雖大于負債,但存在因資金嚴重不足或者財產不能變現等原因無法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本案中,從查明的事實看,力帆股份公司已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當前貨幣資金4300萬元,到期債務11.96億元,其他財產流動性差、無法變現,依法應予認定其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因此,力帆股份公司具有破產原因。

因力帆股份公司具有破產原因,如不及時拯救,會給債權人、股東、員工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帶來重大損失,其重整具有必要性。力帆股份公司從事汽車及摩通行業多年,擁有較為齊備的生產資質和成熟的生產技術,建立了較為完整的產業鏈體系,銷售渠道眾多,具備重整價值,其擬通過股權重組、債務重組、資產重組、運營重組的方式實現重整,該重整預案具有可行性。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七條第二款、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七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請人重慶嘉利建橋燈具有限公司對被申請人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請。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力帆豐順采用加長、加寬的設計,整車寬度達到1600毫米,長度達到4015毫米,高度達到1900毫米,軸距也達到了2525毫米,滿載質量達到1730公斤,承載能力非常強大。力帆豐順擁有168毫米的最小離地間隙,可以在比較糟糕的路面行駛暢通,。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的情況

(一)《決定書》的主要內容

2020年8月21日,法院作出(2020)渝05破193號《決定書》,指定清算組擔任力帆股份管理人。管理人應當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管理人的各項職責,向人民法院報告工作,并接受債權人會議和債權人委員會的監督。管理人職責如下:

1.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2.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制作財產狀況報告;

3.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

4.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

5.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6.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

7.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9.法院認為管理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管理模式

公司重整期間采用管理人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模式。

(三)管理人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重慶市北碚區蔡家崗鳳棲路12號力帆汽車二工廠院內辦公樓1樓

聯系人:梁躍,林子量,武兆文

聯系方式:。

三、法院公告情況

債權申報期限:從法院公告之日(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前

四、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的影響

(一)股票交易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1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于2020年8月25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改為“*ST力帆”,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二)停復牌事項安排

公司股票將于2020年8月24日開市起停牌一天,于2020年8月25日起復牌交易。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以下簡稱“《停復牌指引》”)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重整期間原則上股票不停牌。公司將分階段披露重整事項的進展,確需申請停牌的,公司將按《停復牌指引》規定辦理,并履行相應披露義務。

(三)信息披露責任人

在公司重整期間,信息披露責任人為管理人。

(四)管理人承諾

根據(2020)渝05破193號《決定書》以及《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要求,力帆股份管理人將遵照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依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等相關義務。

(五)繼續營業的申請

公司擬向管理人提交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的申請,重整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員工穩定、繼續在現有基礎上保持日常經營及其他與重整相關的工作。

(六)其他事項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1.11.1條的規定,公司應當每月披露一次重整程序的進展情況,提示終止上市風險。

五、風險警示

(一)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二)即使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但公司后續經營和財務指標不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監管法規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將嚴格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信息,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1、(2020)渝05破申327號《民事裁定書》

2、(2020)渝05破193號《決定書》

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0-089

臨時停牌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今日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27號”的《民事裁定書》及“(2020)渝05破193號”《決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重慶嘉利建橋燈具有限公司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并指定力帆系企業清算組擔任力帆股份管理人。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第13.2.11條的相關規定,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20年8月24日開市起停牌一個交易日,2020年8月25日恢復交易。公司股票將于2020年8月25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改為“*ST力帆”,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2020 年8月24日

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0-087

關于參股公司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

被法院裁定受理司法重整的公告

● 債權人重慶三線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線工貿”)對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參股公司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財務”)的重整申請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裁定受理。

● 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 即使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但公司后續經營和財務指標不符合《上市規則》等相關監管法規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 法院裁定的類型:重整

一、力帆財務司法重整申請被法院裁定受理的情況

2020年8月13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公司參股公司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公告編號:臨 2020-082號)。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參股公司力帆財務通知,力帆財務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464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了債權人對力帆財務的重整申請,并指定力帆系企業清算組為管理人。

二、風險警示

(一)法院受理債權人對力帆財務的重整申請,將可能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業務開展等產生不利影響。財務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如果力帆財務重整失敗并被轉入破產清算,一方面公司對力帆財務長期股權投資將歸零,進一步造成公司資產價值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公司也將失去力帆財務長期以來提供的金融服務,對各項業務的發展將造成不利影響。公司將積極協助、配合法院和管理人開展后續重整工作。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

(二)公司股票將于2020年8月25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改為“*ST力帆”,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三)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四)即使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但公司后續經營和財務指標不符合《上市規則》等相關監管法規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鑒于該等事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董事會特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信息,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0-088

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全資子公司

司法重整的公告

●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重慶三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三電器”)對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乘用車”)的司法重整申請。

● 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重慶石油(集團)石化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化商貿”)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汽車銷售”)的司法重整申請。

● 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重慶逸境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逸境環保”)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實業(集團)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進出口”)的司法重整申請。

● 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重慶鈞頂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鈞頂機械”)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摩托車發動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摩托車發動機”)的司法重整申請。

● 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四川飛亞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亞動力”)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汽車發動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汽車發動機”)的司法重整申請。

● 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鈞頂機械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內燃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內燃機”)的司法重整申請。

● 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重慶力帆實業集團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業集團銷售”)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無線綠洲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線綠洲”)的司法重整申請。

● 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力帆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融租”)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移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移峰能源”)的司法重整申請。

● 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重慶力帆摩托車產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摩托車產銷”)對公司控制的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速騅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速騅外貿”)的司法重整申請。

● 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摩托車產銷對公司控制的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喜生活摩托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喜生活”)的司法重整申請。

● 力帆乘用車等10家全資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將可能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等產生影響。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運營工作,保障生產經營穩定,并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

● 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2020年7月10日,公司發布了《關于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公司全資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77),披露了債權人三三電器、石化商貿、逸境環保、鈞頂機械、飛亞動力、實業集團銷售、力帆融租及摩托車產銷分別向法院申請對力帆乘用車、力帆汽車銷售、力帆進出口、摩托車發動機、汽車發動機、力帆內燃機、無線綠洲、移峰能源、速騅外貿及喜生活進行重整的相關事宜。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67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三三電器對公司全資子公司力帆乘用車的司法重整申請。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66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石化商貿對公司全資子公司力帆汽車銷售的司法重整申請。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65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逸境環保對公司全資子公司力帆進出口的司法重整申請。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61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鈞頂機械對公司全資子公司摩托車發動機的司法重整申請。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62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飛亞動力對公司全資子公司汽車發動機的司法重整申請。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63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鈞頂機械對公司全資子公司力帆內燃機的司法重整申請。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68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實業集團銷售對公司全資子公司無線綠洲的司法重整申請。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64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力帆融租對公司全資子公司移峰能源的司法重整申請。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70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摩托車產銷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速騅外貿的司法重整申請。

2020年8月21日,收到法院送達編號為“(2020)渝05破申369號”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摩托車產銷對公司全資子公司喜生活的司法重整申請。

一、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的概述

(一)力帆乘用車

1、申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重慶三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澤勝

住所:重慶市璧山區璧泉街道劍山路198號

申請事由:2020年7月9日,三三電器以力帆乘用車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力帆乘用車進行重整。

2、法院裁定時間

2020年8月21日

3、裁定書相關情況

2020年8月21日,法院出具(2020)渝05破申36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三三電器對被申請人力帆乘用車的重整申請。

(二)力帆汽車銷售

1、申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重慶石油(集團)石化商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秀英

住所:重慶市九龍坡區中梁山玉清寺

申請事由:2020年7月9日,石化商貿以力帆汽車銷售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力帆汽車銷售進行重整。

2020年8月21日,法院出具(2020)渝05破申366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石化商貿對被申請人力帆汽車銷售的重整申請。

(三)力帆進出口

1、申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重慶逸境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興勇

住所:重慶市九龍坡區謝家灣正街95號1棟1-7號

申請事由:2020年7月9日,逸境環保以力帆進出口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力帆進出口進行重整。

(四)摩托車發動機

1、申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重慶鈞頂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懷志

住所:重慶市合川工業園區草街拓展園

申請事由:鈞頂機械以摩托車發動機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對摩托車發動機進行重整。

2020年8月21日,法院出具(2020)渝05破申36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鈞頂機械對被申請人摩托車發動機的重整申請。

(五)汽車發動機

1、申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四川飛亞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建華

住所:大英縣工業集中發展區馬家壩濱江北路東段

2020年8月21日,法院出具(2020)渝05破申36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飛亞動力對被申請人汽車發動機的重整申請。

(六)力帆內燃機

申請事由:2020年7月9日,鈞頂機械以力帆內燃機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力帆內燃機進行重整。

力帆豐順所有配件圖片

2020年8月21日,法院出具(2020)渝05破申36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鈞頂機械對被申請人力帆內燃機的重整申請。

(七)無線綠洲

1、申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重慶力帆實業集團銷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波

住所:重慶市沙坪壩區上橋張家灣60號

申請事由:2020年7月9日,實業集團銷售以無線綠洲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對無線綠洲進行重整。

2020年8月21日,法院出具(2020)渝05破申36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實業集團銷售對被申請人無線綠洲的重整申請。

(八)移峰能源

1、申請人基本情況

力帆豐順所有配件圖片

申請人:力帆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明善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臺中南路68號3幢528室

申請事由:2020年7月9日,力帆融租以移峰能源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對移峰能源進行重整。

2020年8月21日,法院出具(2020)渝05破申36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力帆融租對被申請人移峰能源的重整申請。

(九)速騅外貿

1、申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重慶力帆摩托車產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廷木

住所:重慶市沙坪壩區上橋張家灣60號

申請事由:2020年7月9日,摩托車產銷以速騅外貿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對速騅外貿進行重整。

2020年8月21日,法院出具(2020)渝05破申37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摩托車產銷對被申請人速騅外貿的重整申請。

(十)喜生活

申請事由:2020年7月9日,摩托車產銷以喜生活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喜生活進行重整。

2020年8月21日,法院出具(2020)渝05破申36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摩托車產銷對被申請人喜生活的重整申請。

二、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一)力帆乘用車等10家全資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將可能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等產生影響。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運營工作,保障生產經營穩定,并嚴格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

(二)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三)即使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但公司后續經營和財務指標不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監管法規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信息,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1、(2020)渝05破申367號《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205號《決定書》

2、(2020)渝05破申366號《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204號《決定書》

3、(2020)渝05破申365號《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202號《決定書》

4、(2020)渝05破申361號《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197號《決定書》

5、(2020)渝05破申362號《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187號《決定書》

6、(2020)渝05破申363號《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191號《決定書》

7、(2020)渝05破申368號《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190號《決定書》

8、(2020)渝05破申364號《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199號《決定書》

9、(2020)渝05破申370號《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188號《決定書》

10、(2020)渝05破申369號《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189號《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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